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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湖北豫商律师服务团的决定
2013年08月08日
为了更好服务在鄂豫商会员,根据2012年11月21日河南商会律师座谈会议精神,由秘书处建议,经黄会长同意,商会决定成立《湖北豫商律师服务团》。以最大限度地调集商会资源,积极做好在鄂豫商企业、个人会员的法律服务工作。律师服务团由团长、副团长及成员组成,商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协调。
团 长:毛江浩 商会监事、武汉江浩律师事务所主任;
副团长:王国富 商会常务理事、北京(武汉)盈科律务所主任;
副团长:贺春波 商会理事 湖北高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;
喻 超 湖北省成和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;
成 员: 耿建礼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;
余大尊 湖北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;
王 霞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 律师;
曹继宏 建纬(武汉)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 律师;
吕 露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 律师。
湖北省河南会秘书处
2012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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